三大法人
Three Major Institutional Investors
定義
- 三大法人:泛指在台灣股市中資金部位龐大、具備專業分析團隊,並合法立案從事投資交易的 3 個主要機構投資者群體。
- 組成對象:包含 外資、投信、自營商。
- 市場影響力:由於三大法人掌握的 資金規模、資訊取得能力 遠大於一般 自然人,其買賣動向往往直接決定台股的 漲跌、主流類股的輪動。
- 運作邏輯:三大法人各自的 資金來源、考核週期、交易策略 皆不同,因此會對市場產生不同維度的影響,如:外資主導大盤趨勢、投信影響中小型股作帳行情。
實務特徵
- 外資動向:資金來源為台灣以外的外國機構 (如:退休基金、主權基金),佔台股交易比重最高,其動向對大盤指數有決定性影響,交易策略通常著重 全球總經環境、大型股基本面。
- 投信動向:即國內的基金公司,向投資大眾募集資金,並由專業經理人代為操盤,由於績效考核壓力,常追求相對報酬,並具有明顯的 季底、年底「作帳行情」特徵。
- 自營商動向:國內證券公司內部的投資部門,操作極為靈活,買賣動向常呈現「快進快出」。
- 在 三大法人買賣金額統計表 中分為 2 個獨立欄位:
- 自行買賣:使用公司自有資金主動進行的短線交易,以賺取價差為主。
- 避險:因發行權證等衍生性商品,依法規在現貨市場進行的被動對沖,不代表其主動看多或看空後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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