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FN
Most Favored Nation Treatment (MFN)
定義
- 核心概念:指在國際貿易中,締約國一方給予任何第三國的優惠待遇 (如:降低關稅、通關便利等),必須立即,且無條件地適用於所有其他締約國。
- 簡單理解:非歧視原則的具體體現,即對外一視同仁,不能厚此薄彼,給 A 國的好處,其他 WTO 會員國也同等享有。
- 目的:確保國際貿易機會平等,防止貿易歧視,維持多邊貿易體制的穩定。
法律依據與適用範圍
- WTO 基石:最惠國待遇是世界貿易組織 (WTO) 最根本的原則,明訂於《關稅暨貿易總協定》(GATT) 第一條。
- 適用領域:
- 貨品貿易:GATT 第 1 條。
- 服務貿易:GATS 第 2 條。
- 智慧財產權:TRIPS 第 4 條。
允許的例外情況
- 雖然原則上要求一視同仁,但在特定條件下允許例外:
- 區域經濟整合:如:自由貿易協定 (FTA) 或關稅同盟,成員國之間可相互給予更優惠的關稅,無須擴及非成員國。
- 普遍優惠制 (GSP):已開發國家可單方面給予開發中國家或低度開發國家特別優惠,不需適用於其他富裕國家。
- 邊境貿易:鄰國之間為便利邊境居民日常生活所給予的特定小額貿易優惠。
- 國家安全:基於國家安全理由 (如聯合國制裁),可停止給予特定國家最惠國待遇。
- 反傾銷與反補貼:針對採取不公平貿易行為的特定國家,可單獨徵收反傾銷稅或反補貼稅。
重要性
- 促進自由貿易:透過將單一的雙邊優惠擴展至多邊,加速全球貿易障礙的消除。
- 降低交易成本:進口商可依據商業考量選擇最有效率的供應商,而非受限於差別關稅。
- 保護弱勢國家:防止經濟強國利用談判優勢對特定小國進行貿易霸凌或歧視。
實務案例
- 美中貿易關係:美國國會曾每年審查是否給予中國「正常貿易關係」(即最惠國待遇),中國加入 WTO 後則永久享有此待遇 (直至近年地緣政治改變產生變數)。
- 俄烏戰爭影響:部分西方國家在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後,宣布撤銷對俄羅斯的最惠國待遇,導致俄羅斯商品面臨更高關稅。